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化纳税人报送的书面材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函[2007]12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25
实施时间: 2007-4-25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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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信息技术分局: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就进一步简化纳税人报送的书面材料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简化建筑安装业代开发票、开具代扣代缴税款凭证时报送的《建筑安装合同》及其复印件
  我局于2006年9月上线运行“建安管理”模块,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目前为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进行项目登记管理。工程项目登记时,纳税人必须提供《建筑安装合同》(含分、转包业务,下同)、《中标通知书》、《开工报告》等,向税管员办理工程项目报验登记手续。对已办理工程项目登记的,在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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