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函[2005]84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0-9
实施时间: 2005-10-9
法规类型: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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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象屿(火炬)分局筹备处,信息技术分局:
  为便于基层执行,现将房产税有关政策问题重申如下:
  一、金融机构取得抵贷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对金融机构因贷款方无力还贷,通过协议或法院裁定方式取得抵贷房产,已办理过户手续取得产权的,应由该金融机构按规定缴纳房产税;抵押合同未完全履行但由金融机构使用的房产,由使用人缴纳房产税;金融机构将抵偿房产用于出租的,应从租计征房产税;未办理过户手续且闲置未用、“固定资产”帐上也不反映的暂不征收房产税。
  二、未确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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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四条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