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对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审查有关问题的请示
发文文号: 辽工商[2006]22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06-6-12
实施时间: 2006-6-12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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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辽宁省人民政府:
  4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以下简称81号文件),其中第五条规定: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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