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审核权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发[2007]110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8-14
实施时间: 2007-8-1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0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审核权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股权形式奖励个人台账.doc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