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纳税情况监控系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2]610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0-10
实施时间: 2002-10-1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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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作用的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收入和纳税情况监控系统,进一步强化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稳步推进高收入个人自行申报纳税工作的要求,市局决定在我市建立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收入和纳税情况监控系统,由各分局在辖区内选择部分高收入个人作为重点纳税人,建立纳税档案,由纳税人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收入和纳税情况,实施跟踪监控、重点管理。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建立高收入个人纳税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周密部署,认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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