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我市加速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国税发[2000]468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9-15
实施时间: 2000-9-1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3157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征收分局、区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偷、骗增值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金税工程的顺利进行,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办[2000]23号通知要求,2001年底取消手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市局决定进一步加速我市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推行和应用,并重新制定和下达2000年防伪税控系统推广计划(见附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征收分局、区局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组织人员实施,确保完成今年下达的推广计划任务。特此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