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发[2009]16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11
实施时间: 2009-2-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0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信息技术分局: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实现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效衔接,现将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汇算清缴办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体现,也是对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检验。2008年度是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第一年,汇算清缴工作承前启后,十分重要,通过汇算清缴,可以进一步掌握纳税人的具体情况,为进一步扎实贯彻新企业所得税法打好基础。各基层局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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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关联交易申报情况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