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04]87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4-4-29
实施时间: 2004-5-1
失效时间: 2007-11-6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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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广州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堵塞个人所得税管理漏洞,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和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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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07年废止或失效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穗地税发[2007]245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6
实施时间:200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