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马鞍山平杉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支付外商销售佣金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1]22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4-18
实施时间: 2001-4-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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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马鞍山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马鞍山市平杉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支付外商销售佣金有关问题的请示》(马国税发[2001]12号)悉。鉴于销售佣金的支付对象应为销售方与购货方之间的中介人或代理人,而马鞍山平杉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的佣金支付对象却为投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五十八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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