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地方税务治安办公室职责和地方税涉税案件报送报表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1]9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1-4-23
实施时间: 2001-4-23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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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税务治安办公室管理和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省地税局、省公安厅制订了《地方税务治安办公室职责(暂行)》、《地方税涉税案件报送报表制度(暂行)》,业经全省地方税务治安办经验交流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地方税务治安办公室已建立的各类规章制度和今年一季度地方税涉税案件情况和报表,请各地于5月底前分别报省地税局征管处、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附件一:地方税务治安办公室职责(暂行)
  附件二:地方税涉税案件报送报表制度(暂行)
  地方税务治安办公室职责(暂行)
  一、地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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