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1]24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4-29
实施时间: 2001-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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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298号)转发给你局,并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规定,坐落在你市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证券营业部应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的原则,从2001年度起,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按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额的60%就地预交。
  二、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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