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1]6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4-2
实施时间: 2001-4-2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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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保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有效性、准确性、及时性,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21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地税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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