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涉外税务审计规程》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国税发[2000]317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6-30
实施时间: 2000-6-30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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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稽查分局、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涉外税务审计规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0]262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保证《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的实施和推广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主管涉外工作的领导,要亲自抓《规程》的贯彻落实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2000年涉外税收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做好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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