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国税发[2003]211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29
实施时间: 2003-7-29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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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
  为了加强增值税管理,堵塞漏洞,优化为纳税人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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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