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使用《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暨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涉税收入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票[2005]35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2-28
实施时间: 2006-2-28
失效时间: 2011-9-26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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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东城区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对第29届奥运会涉税收入及税收优惠的管理,根据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OB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暨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涉税收入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票[2004]306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允许BOB公司使用《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暨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涉税收入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奥运会专用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BOB公司使用《奥运会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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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6
实施时间:20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