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代理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费问题的请示
发文文号: 甘国税发[2003]147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6
实施时间: 2003-7-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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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甘肃省物价局:
  为了加强增值税管理,防范和打击偷、骗增值税等违法犯罪活动,国家税务总局自2001年在全国全面推行了利用计算机网络对全国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进行稽核管理的金税工程。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金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金税工程运行的基础。2003年初,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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