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3]9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30
实施时间: 2003-6-30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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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再就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3]65号)规定,结合全省国税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是当前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各级国税机关要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国税部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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