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票印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02]31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8-19
实施时间: 2003-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26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近年来,我省各级地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采取了不少措施,注重加强发票印制管理;绝大多数发票定点印制厂家也都能按照省地税局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要求承印各类发票。总体上看,全省地税发票印制管理工作是好的,但近期......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