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监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库[2009]6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9-12-28
实施时间: 2010-1-1
失效时间: 2013-12-27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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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政府采购中心,各区县财政局、监察局:
  为了全面、规范地开展对本市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考核管理工作,促进本市集中采购机构依法执行集中采购任务、提高采购质量与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监察部《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和市监察局制定了《上海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监察局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依据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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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六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法[2013]9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3-12-27
实施时间:201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