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情报交换管理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01]3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2-13
实施时间: 2001-2-13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60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情报交换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税收情报交换是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对于加强涉外税收征管、防止跨国偷避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