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0]32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27
实施时间: 2000-11-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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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个体私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最近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意见》(皖发[2000]20号),现结合地税部门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重要意义。
  个体私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引导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对于加快我省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各级地税部门一定要全面理解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含义,破除把个体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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