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1]1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8
实施时间: 2001-1-1
法规类型: 保险 征收管理法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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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地税局,以便进一步完善。
  附件: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征收管理,规范征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各市、地地税局及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第三条 考核内容:完成任务、组织领导、征收管理(包括执行政策、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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