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1]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0
实施时间: 2001-1-10
失效时间: 2011-7-26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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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0]200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经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中报表》分主表和附表两部分,共27种。由于新修订的所得税中报表种类较多,需要填写的内容较为详细,填写要求也非常高,各级国税机关务必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弄懂弄通,并注意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做好填报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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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26
实施时间:201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