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起征点的通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4]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2-3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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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确保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省局制作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起征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国税机关要积极向当地党政部门汇报,及时宣传《通告》的内容和意义。要将《通告》张贴在办税服务厅及街头、报亭等公众场所,并通过当地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广为宣传,帮助社会各界了解掌握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政策的具体规定以及实施时间。要认真对待群众的监督举报,迅速查处政策执行中出现的违规问题,确保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
  二、本《通告》的印制和发放,由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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