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10]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25
实施时间: 2010-1-25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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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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