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10]1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20
实施时间: 2010-1-20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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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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