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0]20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6
实施时间: 2000-12-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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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大推行力度。当前,我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进程总体缓慢,如期完成总局提出的各阶段推行目标,任务非常艰巨。为此,各地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系统推行工作力度,一把手要亲自抓,流转税管理部门要全力抓,征管、信息中心等部门要协助抓,尽快形成推行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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