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安徽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3]7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2-20
实施时间: 2003-2-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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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安徽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经2002年改组改制后,企业的性质、经济核算形式等已发生变化。按照有关税法规定,现将该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安徽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1月30日成立,2002年6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批准为外商投资企业。该企业已于7月17日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为有利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对安徽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6月30日前按内资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按规定进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清算;从7月1日起作为外资企业管理,征收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
  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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