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废止]
发文文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3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5-11-18
实施时间: 2005-11-18
失效时间: 2010-5-28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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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保障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及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保险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保险从业人员、其他组织和公民(以下简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违反有关保险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中国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应当依法查处,并依法作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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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废止]
发文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5号
发文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0-4-27
实施时间:201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