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经办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人社险中心函[2010]7号
发文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10-1-25
实施时间: 2010-1-25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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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从今年1月1日开始,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在全国正式实施。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做好相关经办工作,努力将政策落实到位,取得了初步成效。春节前我们将迎来转移接续经办工作的又一个高峰,节后“两会”又将召开,为进一步做好转续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好,维护参保人员权益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政策和经办规程。从一些地区反映的情况看,能否顺畅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是当前农民工的主要担心之一。因此,各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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