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
发文文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4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0-2-21
实施时间: 2010-5-1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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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已经2010年1月26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主 席 吴定富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身保险服务活动,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人身保险产品的销售、承保、回访、保全、理赔、信息披露等业务活动,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本规定所称保全,是指人身保险合同生效后,为了维持合同持续有效,保险公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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