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商业保险公司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04]4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2-4
实施时间: 2004-2-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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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杭州特派员办事处:
  你处《关于明确商业保险公司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问题的函》(保监浙函[2003]12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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