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0]25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0-9
实施时间: 2000-10-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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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做好地方电信企业使用1998年修订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政策宣传、辅导和准备工作,确保地方电信企业200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使用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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