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发布和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0]23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9-5
实施时间: 2000-9-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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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发布和备案审查办法》业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上报省地税局。
  安徽省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发布和备案审查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对全省各级地方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安徽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地方税收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办法、细则、规定、通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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