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度中央管理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等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驻苏监[2006]1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6-2-16
实施时间: 2006-2-16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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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关于中央管理企业2005年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5]184号),现就做好我省2005年度中央管理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度中央管理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经济补偿金财政补助资金的清算原则、补助标准、清算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与2004年度一致。其中2005年已申报再就业经济补偿金的企业,当年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财政补助资金申报享受期限为下岗职工未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仍在"中心"的月份。
  二、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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