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江苏省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财政直接拨付操作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驻苏监字[2004]6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4-6-18
实施时间: 2004-4-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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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交通局、省交通厅各直属单位、各项目用款单位:
  根据《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财库[2004]16号通知印发),我们对《江苏省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财政直接拨付操作办法》(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江苏省交通厅财监字[2001]13号通知印发)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江苏省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财政直接拨付操作办法
  为加强对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交通专项资金)支出的监督管理,保证我省交通专项资金财政直接拨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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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