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0]31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20
实施时间: 2000-12-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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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全省税政工作会议讨论的意见,现将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计税工资的计算问题。
  企业(单位)在计算计税工资时,职工人数应按照在本企业(单位)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年平均职工人数确定。但应从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基建费用中开支工资的人员不包括在内。
  二、关于个人承包农场土地、果园、水面等进行生产经营如何征税问题。
  对农场实行个人承包经营,如果不改变工商登记,仍以农场或农场内某一独立核算单位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应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包人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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