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3]62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0-24
实施时间: 2003-10-2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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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2003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071号)规定,现就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3年度,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由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在北京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
  二、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在企业改组、改造或资产重组过程中,如因股权发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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