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2]14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12
实施时间: 2002-11-12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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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2]13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振奋精神。全省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以来,各级国税机关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治市场税收秩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8月底,共查出漏征漏管户16177户,通过调整税负月增加税款206万元,查补税款584万元。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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