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0]19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0-7-24
实施时间: 2000-7-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9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土地管理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布置,决定从7月1日起至10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关于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问题的通知》[(88)国土(籍)字第189号]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