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0]8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6-7
实施时间: 1999-7-1
失效时间: 2011-7-26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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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90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应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查核实后,逐级上报省国税局审核批准。各地上报的资料要及时、准确、完整,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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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26
实施时间:201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