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0]12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5-24
实施时间: 2000-5-2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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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2000]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地税系统征收工作的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水利基金征收工作的领导。我省是一个水旱灾害多发省份,加快我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减少水旱灾害,是关系全省人民生活的大事。因此,各级地税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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