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0]8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5-25
实施时间: 2000-5-25
失效时间: 2011-7-26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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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25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主管国税机关应加强对高校后勤实体单位税务管理,督促其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制,单独核算免税项目销售额。对企业未按规定单独核算免税项目销售额,造成征、免税销售额划分不清的,一律按全额计征增值税。
  二、各市、地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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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26
实施时间:201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