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0]3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5-31
实施时间: 1999-7-1
失效时间: 2011-7-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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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转发给你们,并作以下补充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省中央企业,包括实行就地纳税的中央企业和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以及中央与地方企业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均应按本通知的规定申请办理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二、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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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26
实施时间:201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