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口市个体经营者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口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3-5-18
实施时间: 1993-7-1
失效时间: 2002-4-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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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个体经营者在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对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也要逐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体经营者的养老保险实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给付与缴费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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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府[2002]13号
发文部门:海口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2-4-1
实施时间:20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