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税务凭证的出具工作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0]8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4-21
实施时间: 2000-4-21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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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税务凭证的出具工作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0]18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非贸易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既关系到境外机构及个人征免税问题,也关系到境内支付人能否及时地办理购付汇手续问题。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争取购付汇企业及个人的理解和配合。同时,要公开办事机构,简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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