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0]5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23
实施时间: 2000-3-23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52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0]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对外资企业较多的地方,应对涉外税收实行相对集中管理,以便各项涉外税收政策、管理制度和办法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