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营业税起征点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03]22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29
实施时间: 2003-5-29
失效时间: 2007-9-5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53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富阳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的请示》(富地税政字[2003]6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提高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即月营业额提高至3000元。
  此复。
  抄送: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地税发[2007]69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5
实施时间:200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