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部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03]12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3-28
实施时间: 2003-3-28
失效时间: 2007-9-5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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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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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地税发[2007]69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5
实施时间:200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