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发[2003]4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1
实施时间: 2003-1-1
失效时间: 2007-9-5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07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稽查局、外税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地税发[2007]69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5
实施时间:2007-9-5